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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威海高新区法院一份调解协议化解六起案件、了结十七年纠
  • 作者: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7日

高新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不断优化工作举措,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1月10日,受理了原告威海某集团公司与被告威海某设备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11月11日即开庭审理并当庭和解,不仅将双方企业三年来诉至法院并处于诉前调解、审判、执行阶段的6起案件全部了结,还为企业解开了纠缠17年的账目“疙瘩”,彻底帮助企业从“诉累”中解脱出来,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主动介入 细致分析

为从总体上了解双方企业经营状况,法官在受案后第一时间通过审判云平台、分调裁平台检索企业涉诉情况,发现自2019年以来双方企业互为原被告在威海两级法院涉及多起诉讼。通过详细阅读电子卷宗、全面分析双方纠纷的来龙去脉,发现双方争议的问题集中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设备材料款买卖合同,均因工程款、材料款抵顶产生,从2003年起两家企业合作了17年也打了多年官司,各有理由也各有责任。通过主动介入和细致分析,法官在庭审前准确把握住了争议焦点、确定了庭审思路,为提高庭审效率、当庭和解奠定了基础。

高点站位 终结纠纷

为帮助双方企业彻底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充分发挥庭审作用,引导双方企业积极、全面地向法院提交证据,正确、诚实地提出诉讼主张和辩称理由,在此基础上精准询问,从根源上梳理双方争议,理清诉争关键点,找到解开“疙瘩”的“线头”——账目抵顶混乱。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反复沟通,确定了“从总体上算账、一揽子解决所有纠纷”的调解思路,提出“由原告再给被告两个车位抵顶账款,双方承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再申请执行,已经申请执行的同意撤回,诉前调调解的案件撤回起诉”的和解意见,得到双方企业的认可,最终达成彻底终结双方纠纷的协议。

跟进服务 督促履行

虽然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原告提供的两个车位不能办理产权证,如何避免因不能兑现车位处分权产生衍生诉讼,法官提出在调解协议中设定约束原告履行的内容,明确约定如果因为车位使用权产生争议或车位不能正常停车,则由原告承担责任,支付被告补偿款14.4万元,由此确定了原告不履行调解协议的经济成本和风险责任。这个意见彻底打消了被告的思想顾虑,双方同意在原告公司将两个车位使用权转让给被告公司后,自2003年以来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等所产生的经法院处理或未经法院处理的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互相不再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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