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于强制报废车辆的公告
申请执行人都建波与被执行人于建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鲁1091民初233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都建波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执行过程中,扣押了被执行人于建玮名下的鲁KDV637、鲁KQ867C号车辆。截止2025年4月1日止,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我院扣押的车辆已达报废标准,现本院决定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将依法注销车辆登记。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西路290-1号 电话:(0631)5650185 邮编:26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