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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买卖合同引纠纷,威海高区法院判后答疑促履行
  • 作者: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法官,听完您的解释我明白了,我愿意服从判决,现在就给原告支付货款!”

近日,威海高区法院田村法庭妥善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及的双方公司法定代表人都是外籍人士,尽管标的额不大,但双方争执激烈,对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制度也都比较陌生。在依法审理判决之后,法官跟进为当事人做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最终让双方企业理解、认可、接受了法院裁判,及时履行了判决确定的货款。

原、被告双方公司是多年的合作伙伴,纠纷的起因是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采购车辆配件,原告公司按惯例供货并开具发票,但后续原告公司多次催讨货款,被告公司迟迟不支付,并主张这笔钱应该用之前向原告公司转账的款项抵顶。原告则坚持这是两起交易,不存在款项抵顶。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让步。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投入到对案件材料的研究,并联系原、被告公司了解情况,详细询问了有关送货单和微信聊天记录的细节,发现被告公司对于拖欠原告公司货款的事实并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款项抵顶的问题上。

这起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都较清楚,但法官的脑海中却浮现出一个细节——涉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外国国籍。这意味着他们可能在理解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法官的裁判思路上存在一定困难,如果仅仅简单地作出判决,恐怕难以让双方心服口服。如何妥善处理好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既能让双方公司充分理解和接受判决,又能将矛盾化解在法院,不影响双方之后的商业往来,考验法官的司法智慧。

因双方争议大,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但在宣判后,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耐心地对原、被告进行判后答疑。

“原告公司不认可款项抵顶这个事实,你方也没有提交证据来证实,而且你方主张的款项抵顶发生在这起纠纷之前,这不符合商业交易的习惯。你们双方公司法定代表人都是外籍,都在中国创业,双方公司长期合作,我们希望你们不要因为合作中的这一点小摩擦就放弃这么多年来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

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讲解下,被告心中的疑虑渐渐消散,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主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办结。

案结并非终点,事了方能圆满。下一步,威海高区法院将继续健全判后释明机制,对裁判文书进行全方位、多角度、个性化释明,努力消除当事人疑虑,在释放司法善意中争取理解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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