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人民陪审员五年任期届满,职务自届满之日起自动免除。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任期届满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名):
于云凯、于月红、于书德、于志华、马兆迁、马红霞、王月令、王玉娥、王东福、王吉虎、王臣君、王华松、王秀红、王学城、王建、王建波、王建超、王建强、王玲、王俊楗、王胜强、王涛、王浩东、王晶、公蒙威、卢传明、田水、田晓、丛大君、丛龙浩、丛建明、丛艳丽、丛培俭、兰琦、曲之娜、曲爱燕、曲婵娟、吕冬梅、吕廷展、朱孔良、朱虹光、刘永霞、刘欢、刘秀玲、刘桂玲、刘勤昌、刘新茹、江德利、许素玲、阮树强、孙凯、孙海娜、孙瑞英、纪志芹、纪青、李巧燕、李光尚、李军伟、李杰、李思蒙、李雪琳、李敏、汪孝永、张凯、张敬东、郑本利、姜悦国、郭金田、鞠洪娜
特此公告。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8日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西路290-1号 电话:(0631)5650185 邮编:26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