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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威海高区法院找准平衡点 巧拆添堵“墙”
  • 作者: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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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花钱买的是地上一层,结果开发商建这一堵墙占了我门市房的一些面积,我购房合同约定的使用面积缩水了,这墙必须得拆!”王某气愤地说道。

“我不同意拆!因为有这堵墙,才给我隔出了通往地下一层的通道,拆了墙我就得从你家门市穿过去,那不就像进了别人家一样吗?我不同意!”黄某毫不示弱地回应。

这是一场由“墙”引发的纠纷,双方各有各的理,谁也不肯让步。

多年前,王某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处门市房,而黄某则买下了该门市房的地下一层。按理说,上下两层的门市应该整体出售,但是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建设和出售门市房,导致王某和黄某两位业主就黄某上下楼的通行产生了纠纷。开发商索性在一层也就是王某购买的门市内搭建了一堵墙,给黄某上下楼隔出通道,但也把王某所购门市的部分面积划了出去。王某觉得这是房地产公司的错,要求把墙拆了,这样自己才算完整占有了合同约定的购买面积;而黄某则认为这堵墙的存在对自己十分重要,自己需要从一楼去往地下一层,一旦拆除这堵墙,自己在下楼时就会一览无余地看到王某的整个门市房,如同从别人家穿过一样,黄某坚决拒绝拆墙。于是,双方争执不断,最终把问题带到了法院。

法官接到这个案子时,没有局限于表面上的“谁对谁错”,而是深究了这起纠纷背后的根本问题。在仔细分析房屋的规划设计图等建设资料后,法官发现房地产公司没有按照规划建设,后期出售房屋时也没有考虑业主的权益,导致业主们——王某、黄某和开发商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纠纷不断。找到三方利益的平衡点才是妥善处理这起案件的“解药”。法官从纠纷原委、当事人矛盾症结点、后续执行风险等多方面不断回溯、细细琢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法理情理开展调解工作。

在耐心聆听了每一方的诉求和顾虑后,法官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语重心长地向当事人释明了相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深刻剖析案件,让当事人对诉讼及后续执行事宜产生合理预期。

 “如果开发商按照规划建设,老王就可以占有使用整个门市房,老黄也不会因为通行产生困扰。老王和老黄说的都有理,不能说谁对谁错”,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这样总结道。

 “老王,你既然买了这个门市,那它本身的使用空间就应该属于你,你的要求我理解,但拆墙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不是考虑让开发商通过经济赔偿来弥补你的损失?”法官向王某解释。

“老黄,作为购房者,大家都想让开发商兑现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你看,如果老王不能使用这块面积,确实是个实实在在的损失,但拆了墙又会给你带来不便。你们是楼上楼下的邻居,谁都不希望因为这堵墙添‘堵’,但问题已经发生,我们要想办法去解决。我们已经做通开发商的工作,通过赔偿的方式来弥补老王的损失,墙不用拆,你们以后还是楼上楼下好好相处。”法官转向黄某,语气平和地说道。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房地产公司同意赔偿王某12万元作为对王某的补偿,王某撤回了要求房地产公司拆除墙体的执行申请,同意按照房屋现状接收门市房,黄某的通行权也得到保障,实现了多方共赢。

“这种解决方式太好了,一次性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问题。”“这下好了,我们三方的问题都完美解决了。我们还是好邻居。”王某、黄某共同说到。

这场“墙”的博弈最终以各方握手言和落下帷幕。法院的调解工作让他们在一个公正的框架内找到了最佳解决方案,和谐的解决了矛盾。

“润物细无声”的调解方式,不仅能够化解双方的矛盾,还能在保障法律公正的同时,促进社会的和谐。法院的审判工作,往往不只关乎“裁决”,更多的是如何通过理解、沟通和调解,让每个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下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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