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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解纠纷,邻里和谐一家亲
  • 作者: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融洽的邻里关系不仅有利于家庭和睦幸福,还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魏法官,您说得对,我们作为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打官司劳心耗力伤感情,这次能和解真是太好了。”9月11日,在威海高区法院田村法庭魏亦斌法官的倾力调解下,一起因房屋漏水而引发的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这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纠纷双方是同一栋居民楼的业主,纠纷的起因是原、被告所在居民楼楼顶防水层日久老化,房屋漏水严重,影响居住。家住七楼顶层东户的业主张某首先坐不住了,他联系专业施工人员进行了防水作业,维修完成后,张某要求楼下业主分摊防水费用,其中三户业主拒绝分摊费用,张某就将该三户业主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楼顶防水分摊费用666.67元/户。

法官翻阅案卷材料后,了解到原告和被告三户业主虽然住在同一栋楼房的同一个单元,但原告并没有被告的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就连三被告的姓名也是因为这次“打官司”好不容易打听到的。这起纠纷虽然事实相对简单,但是如果一判了之,不仅难以达到实质解纷的效果,还有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影响到以后邻里间的和谐相处。如何妥善处理这起邻里纠纷,既能帮助他们化解矛盾,也让他们从中学习领会到邻里之间的相处之道,让邻里关系相较纠纷发生前更加和谐,这才是办好这起案件的关键。

确定好了办案思路,法官主动联系涉案房屋所在居委会,顺利联系上了被告业主。一开始,调解过程并不顺利,各方当事人都有怨气和委屈,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原告张某认为,他是为了避免漏水蔓延造成更大损失,主动联系维修,被告不仅不配合还出口伤人。而作为被告的三户业主则认为,维修费过高,而且原告没有跟他们商量就直接通知他们交费,态度强硬,这让他们感到很不舒服。为避免“审理一案、两方结怨”的局面出现,法官沉下心来,对各当事人耐心劝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你们如果认为维修费过高,可以向法院申请鉴定,但是这样会使诉讼周期延长,还会产生鉴定费,大家要考虑清楚”,“楼顶屋面是共有部分,不是楼顶业主的专有部分,涉及整栋楼的安全性能,低层业主不能因为暂时没有受到漏雨的影响,就不承担维修费”,法官解释道。在一番交流后,事理法理渐渐清晰,双方剑拔弩张的态度眼见着开始松动。法官趁热打铁,从邻里情感的角度继续做工作,“你们邻里邻居的,应该多包容,多理解,这案子法院判是好判,判完你们还能继续做好邻居吗?”,这番话后各当事人态度明显缓和。最终,三被告同意分摊维修费,并当庭支付,原告当庭申请撤诉,邻里之间握手言和。

邻里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对于邻里间的摩擦和纠纷,更要加强沟通协调。下一步,高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实际行动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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