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严明,心系百姓”。2月27日,当事人姜某家属带着锦旗和感谢信来到威海高区法院。“感谢法官既以法律为依据,也心系百姓,多方面充分考虑我们伤者的实际情况,判决合法合情合理!华丽的语言我们也不会说,总之就是衷心感谢!”
2021年12月,原告姜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十字路口,与被告刘某驾驶的小客车与相撞,经交警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经鉴定姜某伤情严重,生活需要长期护理。经过三次住院治疗,姜某一家花费了巨额医疗费,后续治疗又产生了大量的药费。因在误工费等问题上不能协商一致,去年4月3日姜某家属将刘某及相关保险公司诉至法院。高区法院交通事故纠纷速裁团队张红雨法官收到案件后,迅速组织庭审查明案情,对各方争执不下的误工费等问题进行依法释明,充分体量姜某一家的难处,仅用8天时间结案,依法判决被告刘某及相关保险公司赔偿姜某60万元,同时督促被告即时履行完毕。
已经拿到的60万元赔偿款让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缓了一口气,没想到姜某的身体状况却每况愈下,姜某妻子再次申请精神残疾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姜某的护理依赖程度由“部分护理依赖”升级为“大部分护理依赖”,姜某的妻子需要对姜某全天陪护。怎么办?无奈之下,姜某的妻子于2023年12月提起了第二次诉讼,请求被告刘某和保险公司赔偿长期护理费等约50万元。
虽然距离上一次庭审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但姜某的妻子看上去却仿佛苍老了很多。凝望着当事人一筹莫展的面容,法官明白,这个家庭能争取到的每一笔费用都将影响姜某的后续治疗和生活质量,更关系一家人的温饱。
在依法为姜某申请缓交诉讼费的同时,法官通过证据交换和庭审调查,引导被告真切了解姜某的伤情严重性、术后护理情况,释明 “大部分护理依赖”应依法上调护理费赔偿比例,同时从情理的角度,引导被告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在合理范围内给予赔偿,对身处困境的原告一家再帮上一把。最终,综合考虑原告姜某的年龄、残疾情况等因素,法院认为护理期暂以10年计算较为合理,大部分护理依赖的比例以80%为宜,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20余万元,并督促被告即时履行到位。
秉持着“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站在群众的角度上看问题、想办法,为这起案件找到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平衡点、着力点。下一步,高区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以“情同此心”的共情意识,贯彻落实好“如我在诉”工作要求,真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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