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从上午9时到下午14时,在威海高区法院田村人民法庭法官的主持下,经过近五个小时持续不断的调解磋商,两起并案审理的合同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完美达成和解,涉及500万元投资款、243套房产、约7800㎡的整栋楼房的处置最终落槌定音。3月30日,第一笔200万元案款支付到账,原告将一面锦旗送到法官手中,“认真负责、不辞辛苦、法理有度、效果显著”,法官倾情耐心、“如我在诉”的调解工作,实现了案件审理的最佳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衷心赞誉。
事情还要从五年前说起。2018年原告与被告约定共同出资购买并装修改造一栋楼房,改造后分户出售,按照20%、80%的份额分享收益。协议签订后,原告付清500余万元投资款,但在后续装修改造中,双方发生矛盾。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按照权益比例向原告支付应得的售房款等收益,并请求分割尚未销售的房屋。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大量房屋随即被查封,已出售的部分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其他购房人也对购房产生顾虑,不愿意再缴纳剩余购房款,双方矛盾陷入僵局。
经过前后两次开庭,法官总结归纳争议焦点,认为虽然双方纠纷是因合作收益分配产生,但结合具体案情和双方诉求,已经涉及到合作关系的终止和清算问题。为一揽子解决问题, 3月21日法官再次通知开庭调解,要求原、被告本人及双方委托律师全部悉数到庭。这次调解从上午9时一直持续到下午14时,前后经历近五个小时。通过对协议约定、争议标的和具体案情的全面梳理和详尽分析,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同意其在涉案整栋楼房上享有的权益归被告所有,被告同意将500余万元投资款全部返还,并且给付原告两套房产作为投资收益补偿。
虽然和解方案已经达成,但对和解协议的履行,各方仍然顾虑重重。如何保证被告按照分期付款协议到期履行?案款不到账,怎么能放心解除查封冻结?合作终止后商业秘密如何保守……双方当事人各有顾虑。办案法官如我在诉,换位思考,在拟定调解协议上下足了功夫。最终,双方达成了一份包含八项内容的调解协议,其中原告同意在收到第一笔款项200万元后,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如被告未按约定付款,需立即付清原告500万元全部投资款,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原告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协议还约定合作终止后原告不得对项目发表任何意见。
谈到办理这起案件的体会,徐玉超法官说,“如我在诉,要求我们法官在审判时要换位思考,站在各方当事人角度,将自己情景带入,回到矛盾纠纷发生时,找准各方心结,对症下药,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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